上海沪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联系电话 18920582110
当前位置: > 新闻中心 > 常见问题

天津保安公司保安员在工作中应履行的服务职责发布日期:2019-04-03 09:24 浏览次数:

 保安公司的建立是需要省级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依法审核放可成立,天津保安公司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岗位的需要为保安员配备所需的装备,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备,有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通信、报警设备,这是一个合格的保安公司的必备条件。

     天津保安公司
保安员上岗应当着保安员服装,佩带全国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应当与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和人民警察、工商税务等行政执法机关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制式服装、标志服饰有明显区别。保安员服装由全国保安服务行业协会推荐式样,由保安服务从业单位在推荐式样范围内选用。保安服务标志式样由全国保安服务行业协会确定。在保安服务中,为履行保安服务职责,保安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查验出入服务区域的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车辆和物品;(二)在服务区域内进行巡逻、守护、安全检查、报警监控;(三)在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对人员及其所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维护公共秩序;(四)执行武装守护押运任务,可以根据任务需要设立临时隔离区,但应当尽可能减少对公民正常活动的妨碍。保安员应当及时制止发生在服务区域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制止无效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NOW新闻中心

CON联系我们

电话:022-84329776
地址:天津河东区福建大厦2105-2106

NEWS CENTER新闻中心

分享好友

公司地址

天津河东区福建大厦2105-2106

联系电话

18920582110
Copyright 2019-2020 上海沪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天津保安公司服务贴心,安全给您不一样的服务!